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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组配分类: | 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| 发布时间: | 2018-02-09 00:00:00 |
揭西安委办〔2018〕8号
转发市安委办《转发省安委会关于韶钢公司
“2·5”较大煤气中毒事故情况的
通报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河婆街道办,县有关单位:
现将市安委办《转发省安委会关于韶钢公司“2·5”较大煤气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》(揭安委办〔2018〕14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,进一步加强各类企业安全监管工作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。
请乡镇(街道)、各有关部门迅速将本通知发至各燃气生产、储存、输送、使用相关企业。
揭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2月9日
抄送:县政府办,林春雄常务副县长,张斌副主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