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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组配分类: | 防返贫监测及乡村振兴考核 | 发布时间: | 2020-06-12 09:56:40 |
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粤农扶组[2019]27号)要求,按照相对贫困人口退出标准,对照有稳定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、有安全饮水、义务教育有保障、基本医疗有保障、安全住房有保障、有电用、有电视信号覆盖、有宽带网络覆盖等8项退出指标,经村“两委”组织民主评议、贫困户确认、公示无异议后,通过镇级复核、县级审定,确定我县2020年度脱贫退出贫困人口14户54人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揭西县2020年度退出相对贫困人口名单
揭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
2020年6月12日